F办理斯里兰卡旅游签证所需材料(敬请提前10天以上提供):
中国客人提供:护照首页复印件(6个月以上有效期,2页以上空白页);
外籍客人(含外籍华侨、台湾同胞):报名时提交护照首页复印件;请务必确保有二次进入中国的签证;在斯里兰卡海关自行办理落地签,自备40美金起(费用根据签证类别而定)。
持港澳台护照(包括CI、DI身份证明书):出发当天必须自带回乡证原件。
F 报名须知:
1、 决定报团后请支付8000元/位定金,根据航空公司规定,机票一开出不能更名、退票或改期。
2、 以上线路为散拼团,由广东省各旅行社共同交客组团,同团客人,不同地区报名、不同日期报名、有可能导致旅游团费价格有差异。每团至少10人以上可以发团,16人以上派领队,若人数不够无法出团,我社最少提前15天(含出发当天)通知组团社,全额退回团款,不作任何赔偿,或提供二个建议给客人选择:A、客人延期或改期出发;B、改为自由行出发,不派领队,不含增加费用。
F斯里兰卡旅游注意事项
1、斯里兰卡当地的中文导游都是斯里兰卡本国人,没有华人导游,中文讲解水平一般,思想也跟中国人有一定的差异,敬请谅解。
2、斯里兰卡目前只有一条高速公路(从科伦坡—加勒),其余的路多数是乡间小路,路比较窄,车程所需时间长,请谅解。斯里兰卡航空经停曼谷约60分钟,游客不能下飞机!
3、斯里兰卡是一个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国家,松鼠、蜥蜴、猴子等小动物在景区、酒店随处可见,请不要随便骚扰它们。同时请不要在景区食东西,以免被猴子抓伤。
补 充 协 议 书
甲方(旅行社):
乙方(旅游者):
● 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规定: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但是,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,且不得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除外。
● 旅游法释义条款规定:经双方协议安排购物和自费,必须向旅游者披露购物场所真实情况,包括购物场所名称,以及购物自费时长等,且在不得有前款所指诱骗情形下,与旅游者协商一致。
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在斯里兰卡旅游期间,在协议行程约定活动期间,甲方愿参加下列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。该活动系甲方自愿参加,甲方绝不能因此活动向消费者协会及旅游管理机构投诉。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,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,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。
● 甲方或其委派的带团导游/领队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,如有发生前述行为,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。
协议行程指应旅游者要求安排的议定行程。本协议行程应旅游者要求,安排以下旅游购物店:
购物场所及自费说明:
1、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,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,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。
2、行程单中的景点、餐厅、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,不建议购买,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3、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、 所有自费项目为自愿参加,不作提前报名优惠,如需要参加请到达后自行与领队或导游联系报名。
5、 请您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而选择合适的项目。
6、 以上项目为了您的安全,请拒绝参加陌生人或不法旅行社以低价销售之自费项目,否则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7、 儿童价格为成人一半,儿童参加以上项目须有家长陪同。
8、 当您参加我们的自费活动或参与推荐购物时,我们默认您已经仔细阅读了安全告知及购物、自费注意事项,感谢您的配合。
特别说明:1)经与旅行社充分协商,本人要求旅行社按以上协议行程及购物点内容提供服务。
2)此协议书一式两份,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,不可其他人代签!